各县(区)教育考试中心,大亚湾区、仲恺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各高考报名点、有关学校:
广东省2025年高考报名工作将于2024年11月1日-10日进行。为做好我市2025年高考报名工作,确保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简称“随迁子女”)报名资格条件的考生在我市顺利报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管理,明确职责
(一)成立报名资格审核领导小组,落实责任
我市今年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采用网上联审方式进行,切实减轻考生跨区域办理负担。各单位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细化工作措施,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做好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各县(区)教育考试中心、报名学校(报名点)须设立高考报名资格审核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明确各学校(报名点)校长为普通高考报名资格审核第一责任人,各毕业班班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分别对本校、本班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负责;社会考生报名点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审核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对报名点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负责。切实做好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全力维护随迁子女高考报名工作良好秩序,确保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工作平稳、有序实施。
(二)严肃查处报名违纪行为
执行随迁子女报名资格审核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倒查追责。对弄虚作假、骗取报名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取消其当年在广东省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的资格,不再重新办理补报手续。对在随迁子女报名资格审核、公示中发现或经举报查实有严重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
(三)加强宣传引导
各县(区)教育考试中心、各学校(报名点)要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通过多种方式确保随迁子女家庭明确了解我省高考相关政策。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要认真做好解释和引导工作,及早引导随迁子女考生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以免错过户籍所在地高考报名时间。
二、报名资格
随迁子女资格审核工作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137号)《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7附件1.惠州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材料上报汇总表.xlsx